林志玲自从结婚之后就变得比较低调了,而林志玲也一直是被大家称为“台湾第一美女”,因为她温柔的嗓音让许多观众都非常喜爱,据说有一家公司因为拖欠林志玲费用被限制消费,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?成为限制消费人员的原因是什么?和www.mrxzys.com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。
拖欠林志玲费用公司被限制消费
“第一名模”林志玲在2019年嫁给日本放浪兄弟成员AKIRA,并于今年升格成为人母,近来还出新书分享从跨国恋爱一路到当母亲的心情。
先前她总算拿回2017年参加综艺《极限挑战第三季》的酬劳,官司缠斗4年,也让她的天价酬劳曝了光。
林志玲2017年到内地参加《极限挑战第三季》节目录制,但邀请方“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”事后并未支付通告费,她持股99%的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提告,官司缠斗4年多,元纯文化总算被判决须支付40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。
随着判决出炉,也让林志玲的天价酬劳曝了光,不少网友惊叹“2天就赚了400万”、“不愧是志玲姐姐”、“一线女星的价码太惊人了”。
此外,近日林志玲方面再度向法院申请判决元纯公司“限制消费令”,在微博引发热议,还登上微博热搜第2名。
为什么会成为限制消费人员
只要被法院列入了“失信黑名单”,就会被限制高消费。
1、不得乘坐飞机、豪华客船、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。不得在宾馆、酒楼、酒吧、歌舞厅、夜总会、桑拿浴室、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。
2、不得购置高档商品、大额生活用品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。不得购买、新建、扩建、装修房屋等等。
法律依据: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》第一条
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:
(一)以伪造证据、暴力、威胁等方法妨碍、抗拒执行的;
(二)以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、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;
(三)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;
(四)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;
(五)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;
(六)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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